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颗粒物采样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定、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YJZC2019-CGK04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颗粒物采样器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颗粒物采样器7台,颗粒物采样头1台,质保期一年,其它要求详见公告及采购文件
交付地址:延吉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项目预算:106.8万元(最高限价)该预算包含一切费用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四)如果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使用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应委托一家在本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经营的供应商作为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其与该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代理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对招标人和采购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除委托方(即投标人)对采购人和招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代理机构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合格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其它要求详见公告及谈判文件。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16:00,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八、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16:00。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一)首先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202室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延吉市财政局2楼),未办理密保卡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咨询电话:0433-2266042
(二)供应商取得密保卡后,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响应资格。
(三)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如果在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
九、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十、谈判保证金:20000元
谈判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19年7月1日下午3:00之前将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02室(原延吉市财政局202室)换取收据带到响应会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十一、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7月2日8:00-8: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8: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响应时间:2019年7月2日8: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延吉市局子街3505号
联系人:金海玲
电话:250911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邮编:133000
项目联系人:赵仙女
联系电话(传真):0433-2266029
3.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8150033
十四、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