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改造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规定、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改造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体废弃物改造系统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编号:YJZC2019-CGK07
四、项目实施地: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地点,质保期两年。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完成。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20%,设备到货支付30%,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47%,质保期后支付3%。
七、采购预算:1880000元(最高限价)该预算包含一切费用。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2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
8.3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8.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5本项目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8.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7其它要求详见公告及竞磋文件。
九、竞磋保证金: 35000元人民币
9.1竞磋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19年8月9日下午3:00之前将竞磋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202室(延吉市财政局2楼)换取收据带到开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没有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十、竞磋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10.1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下午4:00时,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10.2请有意参加供应商特别注意:
(一)首先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202室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延吉市财政局2楼),未办理密保卡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咨询电话:0433-2266042
(二)供应商取得密保卡后,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
(三)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如果在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递交截止及竞磋时间、地点:
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12日8:00至8:30分;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8:30;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8:30 (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及竞磋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联系人:石磊
电话:18744364567
集中采购机构: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
联系人:赵仙女
电话:2266029
延吉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0433-8150033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