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支付配合监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
按照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采购编号为D[20191120]-0010的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支付配合监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支付配合监管项目
3、项目情况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为保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支付配合监管项目顺利进行, 现已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支付配合监管项目服务机构进行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按照相关法规做了流标处理。为推进该项目落实,现对以上服务机构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4、项目概况:为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需指定银行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卡制服配合监管服务,范围为全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服务内容及要求:1、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管监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2、配合施工单位劳资专员办理实名制银行工资卡3、及时向住建主管部门及劳动主管部门披露监管资金的相关信息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6、论证专家名单:
郑庆宝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鲍万臣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工处处长
梅延彬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7、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04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报名表及报价明细表。下载报名表格及报价明细表后务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报价资格。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04日。
9、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汪清县人民政府八楼),未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理密保卡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10、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汪清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11、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滨河北街435号。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梅延彬
联系电话:0433-8819733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