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办公楼窗户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本项目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办公楼窗户改造项目,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做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
3.1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现更正为: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人:全哲万
电话:0433-22425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光华路5号
联系人:张晓鹏
联系电话:13179089602
监管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