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网络设备改造工作竞争性磋商
(合同编号:JLZC-19031)
补充文件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网络设备改造工作(合同编号:JLZC-19031)中作如下更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二、“兹定于2019年7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大厅受理处(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响应文件开启。”更正为“兹定于2019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大厅受理处(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响应文件开启。”
三、“磋商保证金使用货币表示,并采取电汇形式在2019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交纳标准以到账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否则视为无磋商保证金):”更正为“磋商保证金使用货币表示,并采取电汇形式在2019年8月6日下午16:00时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交纳标准以到账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否则视为无磋商保证金)”。
四、更正详细评审表(另册)。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改内容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详细评审表(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