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东关路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更正说明
(一)原公告中3.2项: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工程师。
更正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原公告中4.2项被授权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增加一项为: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