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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工人文化艺术中心(延边工人文化宫)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延边工人文化艺术中心(延边工人文化宫)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0900

建设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延吉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42300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2980000.0000

开标日期

2019年09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工程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021年12月31日

29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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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021年12月31日

25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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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021年12月31日

29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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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阚兴哲

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师

00305928

第二候选人

王秀丽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师

00226498

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带路建设有限公司珲春市国泰家园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

第三候选人

孙永镇

高级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师

00443383

延吉市棚户区C12地块改造项目(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新建内科楼项目

2

延吉市北山小学校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程

3

延吉市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庞园组团二期8#楼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珲春宏尔达实业有限公司鞋帽制造项目

2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科技园一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珲春东扬实业有限公司三期水产品加工项目

2

圈河国际口岸联检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吉市第五中学教学楼及场地工程

2

延吉市棚户区C12-1,G12-3,T3-3地块改造项目

3

延边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吉林省煤田地质112勘探公司职工住宅和办公楼

2

延吉市万源新春14#、21#楼建设项目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30168

土建安装

专家二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30008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30175

土建安装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30122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家五

工程师

证书编号22030137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汇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营业部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0433-2835465

第二候选人

银行汇票

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合作区8号小区

0433-7611377

第三候选人

银行汇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0433-4304223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19年09月12日-2019年09月17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联系人

崔星

联系电话

0433-287061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红艳

联系电话

0433-2908769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李勋

联系电话

0433-5010353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