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9/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延边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延边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3205820001000934

建设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延吉市兴农村302国道东侧,依兰镇农电局北侧,延边第一特殊教育学校院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3941平方米

投标最高限价

13983843.0000

开标日期

2019年09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中标工程范围

建筑、采暖、给排水、消防、电气、消防报警、弱电、通风、室外给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候选人

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带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合格

2020年08月31日

137824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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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延边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合格

2020年08月31日

13489118.0000

附件下载

第三候选人

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合格

2020年08月31日

137626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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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第一候选人

林世军

高级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00005741

吉林省延吉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工程项目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第二候选人

王占君

助理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00004153

延边州延边宇星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州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第三候选人

刘伟

/

一级建造师

00568499

/

第一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珲春市国泰家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

2

吉林省东北亚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租房及职工住宅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东明新城39#楼建设项目

2

延吉市延南小学校实验楼食堂及连廊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边宇星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纳入评审计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1

延吉市建工小学校实验楼及食堂建设项目

2

延吉市新兴小学校实验楼及连廊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专家一

高级工程师

造价师

土建安装

专家二

高级工程师

造价师

土建安装

专家三

高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家四

高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家五

高级工程师

/

工业与民用建筑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候选人

银行保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西面建设东路南面御璟尚筑轩一层37至42商铺

0755-28157169

第二候选人

现金支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延龙支行

爱丹路109号中友大厦

0433-2124094

第三候选人

担保公司保函

吉林省建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702室

0431-82773933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备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19年09月20日-2019年09月24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中心

联系人

崔星

联系电话

0433-287061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433-8316525

行政监督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联系人

朴主任

联系电话

0433-5010353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还应当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